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患者住院须知

尊敬的患者:

  您好!感谢您选择到我院就医,我们会尽力为您提供优质的医疗服务。为了给您创造一个良好的治疗休养环境,让您在住院期间感到舒适和方便,下面向您介绍病区环境和需要遵守的有关事项,我们真诚的希望得到您的理解和协助。

  一、治疗和查房时间:

  冬春季节:上午8:30~10:00 下午2:00~3:00

  夏秋季节:上午8:00~10:00 下午2:00~3:00

  二、保持床铺整洁,不使用家中带来的床上用品,床头柜上可放鲜花、水壶和水杯,其他物品请您放在床头柜里面。

  三、探视时间为每日上午10:00以后、下午3:00以后,为了保证病人的休息,请您的家人和朋友尽量减少探视。

  四、留陪护需由医生或护士长根据病情决定,一般只限一人陪护。在查房和治疗期间,陪护人员应主动离开病室;如需了解病情,应待查房结束后询问。

  五、为防止病情突变或发生意外,您在住院期间不能回家住宿或外出,特殊情况需向主管医生或科主任办理请假手续。

  六、请您注意爱护公共设施,节约水电。如损坏公物,应照价赔偿。

  七、为了给您创造一个良好的诊疗环境,请您遵守:

  1、请不要向窗外倒水或乱丢杂物;果皮果壳请放入垃圾桶内,不要丢到痰盂或厕盆内,防止厕所堵塞;剩菜剩饭倒入污物桶内。

  2、不随地吐痰,不在室内吸烟,不在病室内大声喧哗。

  3、保持厕所清洁,便后及时冲洗;保持洗刷间清洁干燥,不乱倒水和食物残渣。

  4、病房内严禁自带电器炊煮食物。

  5、请将您带来的物品按指定地点放置,清洗的衣服在规定区域内晾晒。

  6、住院期间请您妥善保管贵重物品及钱物,以防失窃。发现形迹可疑人或异常情况,应立即报告当班医护人员。

  7、住院期间若对医务人员的服务等持有异议,请向医务科、护理部或医院办公室投诉,或通过法律途径解决,不要在病区内喧闹。

  八、关于新农合、城镇医保、城市合作医疗的报销程序:

  患者住院时或入院3天内,持农合证或城镇医保本由主管医生开具住院通知单,科主任复核签字后,到农合办或城市医保办办理信息登记手续;如超过3天者,则由分管院长签字后办理登记手续。出院时,持农合证或医保本、出院结算单及住院通知单,到农合办或城市医保办办理报销手续。